7月3号在瓮安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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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结束————————

2008年7月2日晚上被一帮不明身份的人跟踪,我们换两次车走进一个死胡同都被他们跟上,我们反而跟在他们身后嘲笑他们。由于我把他们的电话公开了放到Twitter上,有网友说发短信警告了他们,我很想知道是如何警告的:)

到在凌晨回到酒店,我发了《7月2号在贵阳的经历》,预定了一篇文章在八点多,三点左右才睡,七点起来包了一辆车再次前往瓮安县城。

10点多到达瓮安,停了车。停车的时候看到一大堆废铁,估计就是烧掉的警用车。

然后我们去西门河边,我和南华早报的蔡志郁分开了,他去村子里单独采访围观救人的旁观者,我在河边拍自拍照和风景照,记录下这个做俯卧撑的风水宝地。

再然后被“628事件”应急指挥部的人拦住,要我出示采访证,我说我不是记者,但我是蹭别人的车过来的,他是记者,他有采访证,于是他们要求我带他们去找蔡志郁,我于是说要打电话给蔡志郁。但我拨的不是蔡的电话,我故意打到华盛顿邮报的刘流那里去了,我跟刘流说一些莫明其妙话,我说蔡先生,我们遇到了县宣传办的工作人员,我们要来找你,你在哪?好,我过五分钟再打给你,没错,是的,好。电话那头刘流问我是不是打错电话了,我就说“没错”。估计刘流也听得有点明白了。我于是带路朝村子里去找蔡可能出现的地方,五分钟后,我正准备打电话给蔡,蔡就打电话过来了,他说让我去县委大院等他,这个时候,我的感觉其实和刘流差不多,我也没心理准备,结果没配合上蔡的话语,把蔡给急坏了,晚上回到贵阳后被严厉的指出经验不足,我的做法没有保护到他,一旦他被找到,照片资料被删除的话,他就白来了,那就损失巨大了。我根本没有想到蔡也会可能会被要求删除资料。再后来,蔡关机了,我们进村随便找了一圈没找着,村里的人也不清楚他到底去了哪个方向。

然后被他们邀请去吃中饭,然后到新闻中心等蔡志郁,我发短信给蔡告诉我的状况,我还以为蔡可以起到保护伞的作用,可以来接走我。我让他办完事到19点以后再来接我。

可是,开始有老一点的不明身份的人开始带我去一个小房间盘问我了,在不知道身份的情况下,我试图说我只是一个从成都过来的游客,认识蔡只是因为我们都去了四川地震灾区。后来发现他们就是跟踪过我们的人,对我的行踪相当了解,我就知道他是国安了,说话的口气也像,总是先预设一个可能,要冤我,等我辩解的时候就说“你说”,这样子就无法让我有效组织语言和逻辑,因为我一旦说,就会有更多可挑起话题的细节。以后我也要学他们“新闻发布会”那样,别人不提,就不介绍; 别人要问,就说不知道。

后来,他们要像我在沈阳调查蚁力神的糟遇那样查看我的电脑里的东西,我拒绝打开电脑被他们查,可是他们威胁我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我吓惨了,他们的公安机关太恐怖了,我要得罪他们公安那我肯定死定了。于是给他们看我的电脑,他们不肯当着我的面看,在电脑里插移动U盘,不知道搞什么鬼。

我又被带到另一个房间,我就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的经历也确实没什么犯法的地方,反正我电话也打了,twitter消息也放出去了,也不可能对我怎么样。

他们让我写了一些联系过的境外媒体的电话,写了在瓮安的经历,然后还给了我一百元坐车回贵阳市。因为蔡和司机先回去了,没有来接我,导致我坐不到顺风车了。我觉得,限制我六个小时的人身自由不说,删除我电脑里的照片不说,送我回去是应当的。

于是我堂而皇之接受这一百元“车马费”,18点左右,坐上大巴,然后用twttter感谢华盛顿邮报的刘流、刘颂杰和成都的宋石男,我不清楚还有哪些人在暗中帮助我,导致和我谈话的人对我很客气,他还不断的接到电话说又是一个领导对我很关心。晚上十点左右回到贵阳市,搞笑的是,我上大巴居然没人收我钱,我下车的时候打电话向朋友报平安也忘了问要把车票钱给谁。嗯,白白赚了一百元车马费。

下图是证明瓮安政府在试图控制媒体采访,导致记者接触不到王娇、陈光全、 刘言超、李秀华、李秀忠、刘开龙、李树勇等案件相关人,完全不公开信息。违反了胡锦涛的批示。我估计,其他记者那里也许还有猛料出现。

我的很多照片被删除了,但我还有另一张SD卡没被他们知道,SD卡和电脑里被删除的照片我会去深圳找朋友帮我恢复,据我所知,来检查我电脑一的男一女对电脑的熟悉程度还不如我,居然不知道Vista有一个安全删除的右键选择。如果恢复了数据,还有更多视频猛料供大家欣赏,我这几天没时间编辑视频,所以没上传过。

下面是我写的“供词”,字写得超级丑,对不住各位网友了。如果谁有兴趣OCR成文本文件,请留言到本贴,谢谢啊。


65 thoughts on “7月3号在瓮安的经历”

  1. 本来我是写成只是蔡记者违反规定采访,后面那句是他说我写的:
    我们的行为是未经许可私自采访调查,违反了有关规定。

  2. 知道你的电脑被删除文件的驱动器没有重新拷贝过文件,基本就能恢复,你下载一个easyrecovery的软件即可,非常简单实用

  3. 质疑贵州省公安厅公布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细节

    作者:李文采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点击数:2760 更新时间:2008-7-2 热 荐 【字体:小 大】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http://news.sohu.com/20080701/n257866465.shtml)

    下面,我就其公布的内容提出几点质疑:

    1、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

    问:谁能证明陈某是李树芬的男朋友?刘某是陈的朋友?他们四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在哪里吃的晚饭?吃的是什么饭?谁结的帐?花费多少钱?吃饭用了多长时间?饭馆距离西门河边大堰桥多远?他们走到西门河边大堰桥用了大约多长时间?他们在路上都各自说了什么?

    2、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问:李树芬想自杀,不和自己的男友陈某说,也不和自己的女友王某说,却跟另外的人刘说。如何解释?为什么李树芬提出想自杀时,在场的男友陈某没有任何表示?自己的女友王某也没有表示?李树芬和自己的男友陈某究竟发生了什么?李树芬和自己的女友王某究竟发生了什么?

    3、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

    问:为什么是陈某提出要先离开?为什么陈某在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友想自杀却要先离开?问过陈某了么?十分钟内他们都各自干了什么?说了什么?

    4、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问:刘在桥上做俯卧撑?为什么?而且是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好象这里从头到尾完全是刘的叙述?陈某走了,刘某在桥上做俯卧撑。那么王某呢?王某在哪里?王某在干什么?

    5、李树芬跳下河。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

    问:李树芬从什么部位跳下河?李树芬在陈某走后多长时间跳下河?李树芬在北京时间大约几点跳下河?刘某是怎么跳下河救人的?从哪里跳下河?脱衣服和鞋了么?刘某抓住李树芬了么?李树芬跳河前王某在什么位置?王某在干什么?王某跟李树芬说过什么?或者李树芬跟王某说过什么?

    6、陈听到呼救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

    问: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走了多远听到呼救的?多长时间返回到河边的?返回河边看到了什么?刘在干什么?王在干什么?李树芬怎么样了?河水究竟有多深?河水有多宽?水流湍急么?陈某是从哪个部位跳下去救人的?陈某是怎么下去救人的?脱衣服、鞋了么?陈某和刘某在河里抓住李树芬了么?他们在河里对李树芬施救多长时间?为什么是陈见刘已体力不支,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而撇下李树芬不管呢?陈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怎么拉的?是站在河里拉还是游着泳拉?

    7、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问:随即报警: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这个时间距离他们一起出来“21日20许”已经将近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刘某、陈某、王某究竟怎么过来的?都做了什么?应该一一盘查!

    8、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

    问: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了什么?刘某、陈某、王某分别是什么状态?溺水女孩是从河的什么部位找到并打捞上岸的?溺水女孩穿衣服了么?身体上有无伤痕?

    9、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问:现场勘查情况怎样?在哪里做的尸检?怎样做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怎样?分头传唤刘某、陈某、王某了么?各自笔录呢?

    后话:这件事情远未结束!请求“外地刑警”进入,立即传唤并分头审讯:刘某、陈某、王某!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刘某、陈某、王某各自的笔录!

    ==========================

    李跳河后是谁第一个报警110?到现在也没弄清楚

  4. 瓮安事件的焦点:李树芬死因为自杀是否成立

    2008年7月2日中午

    瓮安事件的起因,有了贵州省官方解释:李树芬为自杀,直接死亡原因为溺水。

       

    总结官方给出自杀的依据有以下两点:1、案件相关人员称李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2、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从客观角度来说,以上两个依据不能作为李自杀的充要条件。

       

    首先让我们看客观的证据:“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的表述上就是不当的,法医当时面对的是尸体,只能确定“未发现生前有性行为”,法医的专业素养存在明显欠缺。依据是“阴道分泌物,为检出精斑”,但这并不能作为未发生性行为的充要条件,因为在河水或者人为作用下,就算曾经有精斑也未必能够检测得出来。而且,因李是初二学生,不大可能有长期的性交史,甚至根本不可能有性交史,对处女膜和处女膜破裂情况的检验,是涉性案件的重要指标。但是这一重要指标法医却没有提及。还有,就是死者生前是否受到暴力,也是涉性案件和伤害案件中的必要指标,对此法医也没有提及。如此重要的因素都没有提及,不能不让人质疑。

       

    再者,让我们看看第一个依据,证人证言,虽然我国现在还没有证据法,但是很明显,以上三个人都是涉案的利益关系人,他们的证言按照司法惯例,不应当成为根本性依据,最多只能算是旁证。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了涉案人员提及的“突然”两个字所带来的信息,那就是李树芬自杀动机不明,突然想到自杀,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精神病史,二是受到强烈刺激。在自杀动机不明的情况下,就确定一个人是自杀,显然是难以服众的。

       

    我们还注意到,官方认定陈某是李树芬的“男朋友”,请问,这种特殊关系的依据在哪里?感谢贵州方面给出了相关人员的简历:“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刘和王与死者是同龄人是可以确定的,两者是情侣关系也是符合逻辑的。但是被称为死者“男朋友”的陈某,与死者相差4岁,如何会成为情侣关系,这种情侣关系又保持了几年?

       

    让我们再看看事发过程中的焦点时刻:“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试问,女友和朋友掉下去你会先救哪一个?后下水的刘怎么会比先下水自杀的李更早显得体力不支?

       

    综上所述,现在就确定李树芬的死因为自杀,是证据不足,并存在明显疑点的。

       

    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由公安部、高检和中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赴贵州全面负责调查工作,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立即封闭案发现场、封存尸体、隔离涉案人员和办案法医。

       

    三、因为尸体已经经过检验,一些关键性证据恐怕很难复原,应该从寻找涉案人员供词间的逻辑漏洞入手,进行审讯。对于尸体检验的重点应在是否受到暴力伤害上。

       

    四、重新勘查现场,寻找目击证人,调阅相关通讯资料,形成证据链。

       

    6.28事件,为建国来罕见,不查清楚事实,是说不过去的。

    ———–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807/43704.html

  5. 周曙光了解628事件的经过
    2008年6月29日:收到邮件,看到中国青年报的网上论坛相关图片
    2008年6月30日:下午15:00到达贵州瓮安。见到大堰桥有人围观。在警戒线撤了后,和李秀华交谈了两分钟,给了他我的名片,希望他在我离开后与我联系,他没仔细说案子,而是给我一份尸检报告和请求侦察书。然后,我便匆匆离开了瓮安回到贵阳,我认为瓮安独自一个人不安全,所以只在瓮安呆了两个小时就离开了。到贵阳后,我把尸检报告照片和现场相关照片和与李秀华的合影放到自己的网站上。
    2008年7月1号:继续上网搜集瓮安线索。蔡记者在李秀华那里要到我的电话,要求与我见面交流了解到的情况。
    2008年7月2号:中午和蔡记者见面,吃饭聊天。下午去租车行租车,晚上和财经罗昌平记者还有南方周末记者一起吃晚饭交流意见。吃完饭出来被不明身份的人尾随跟踪,转了两次车后回到酒店睡觉。
    2008年7月3号,7点出发,包车,11点左右到达瓮安,停好车后直接去了大堰桥,查看桥和水深。蔡记者去寨子里找老百姓采访,我和司机在河边看人钓鱼,后来遇到瓮安县新闻中心的人才知道蔡记者违返(反)规定采访,他应该到新闻中心记者接待处登记后再采访。我了解628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们的行为是未经许可,私自采访调查,违反了有关规定。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于瓮安县新闻中心

  6. 华盛顿邮报的刘流找我要过李秀成的电话号码
    于2008年7月2号上午。
    自由亚洲电台找我问最新情况及628的近期动态
    于2008年7月3号下午。
    张洁平是亚洲周刊的,想找我见面聊天,由于她手机关机,未能见面聊天。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

  7. 周曙光了解628事件的经过
    2008年6月29日:收到邮件,看到中国青年报的网上论坛相关图片
    2008年6月30日:下午15:00到达贵州瓮安。见到大堰桥有人围观。在警戒线撤了后,和李秀华交谈了两分钟,给了他我的名片,希望他在我离开后与我联系,他没仔细说案子,而是给我一份尸检报告和请求侦察书。然后,我便匆匆离开了瓮安回到贵阳,我认为瓮安独自一个人不安全,所以只在瓮安呆了两个小时就离开了。到贵阳后,我把尸检报告照片和现场相关照片和与李秀华的合影放到自己的网站上。
    2008年7月1号:继续上网搜集瓮安线索。蔡记者在李秀华那里要到我的电话,要求与我见面交流了解到的情况。
    2008年7月2号:中午和蔡记者见面,吃饭聊天。下午去租车行租车,晚上和财经罗昌平记者还有南方周末记者一起吃晚饭交流意见。吃完饭出来被不明身份的人尾随跟踪,转了两次车后回到酒店睡觉。
    2008年7月3号,7点出发,包车,11点左右到达瓮安,停好车后直接去了大堰桥,查看桥和水深。蔡记者去寨子里找老百姓采访,我和司机在河边看人钓鱼,后来遇到瓮安县新闻中心的人才知道蔡记者违返(反)规定采访,他应该到新闻中心记者接待处登记后再采访。我了解628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们的行为是未经许可,私自采访调查,违反了有关规定【注:本来我是写成只是蔡记者违反规定采访,最后这句是他说我写的】。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于瓮安县新闻中心

  8. 周曙光了解628事件的经过
    2008年6月29日:收到邮件,看到中国青年报的网上论坛相关照片。2008年6月30日下午15:00到达贵州翁安见到大堰桥有人围观。在警戒线撤了后,和李秀华交谈了两分钟,给了他我的名片,希望他在我离开后与我联系,他没仔细手案子,而是给我义愤尸检报告和请求侦察书,然后我便匆匆离开了翁安回到贵阳,我认为翁安独自一个人不安全,所以只在翁安呆了两个小时就离开了。到贵阳后,我把尸检报告照片和现场照片如与李秀华的合影放在自己的网站上。
    2008年7月1日,继续上网搜索翁按线索,蔡记者在李秀华那里要到我的电话,要与我见面交流了解到的情况。
    2008年7月2日,中午和蔡记者见面聊天,下午去租车行租车。
    晚上和财经罗昌平记者还有南方周末记者一起吃晚饭交流意见。吃完饭出来别不明身份的人尾随跟踪转了两次车后回到酒店睡觉。
    2008年7月3日,7点出发包车,11点只有到达翁安,停好才和后直接去了大堰桥,查看桥和水深。蔡记者去案子里找老百姓采访,我和司机在河边看人钓鱼,后来遇到翁安新闻中心的人才知道蔡记者违反规定采访,他应该到新闻中心记者接待处登记后再采访。我俩截28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们的行为是未经许可,私自采访调查,违反了有关规定。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于翁安县新闻中心

    华盛顿邮报的刘流找我要过李秀成的电话号码
    于2008年7月2号上午

    只有亚洲电台找我问最新情况及628的近期动态
    与2008年7月3号下午
    张洁平是亚洲周刊的,想找我见面聊天,由于她手机关机,未能见面聊天。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

    6月29日收到邮件,看到中青网轮胎的照片
    6月30日
    15:00到贵阳翁安见到大堰桥有人围观,警戒线撤了后和李秀华要了尸检书和请求侦察书
    17:00 离开翁安上网发尸检报告书照片和现场照片
    7月1日继续上网搜索线索,蔡记者想到贵阳后和我见面了解情况。
    7月2日中午和蔡记者见面吃饭聊天,下午去租车行租车,晚上和财经罗昌平记者还有南方周末记者一起吃晚饭,吃完饭后出来被人尾随跟踪,转了两次车后回到酒店睡觉
    7月3日包车11点左右到达翁安,停好车后去了大堰桥查看桥和水深,蔡记者去案子里找老百姓财富,我和司机在河边看人钓鱼,后来遇到你们新闻中心的人

    周曙光
    2008年7月3日于翁安新闻中心

  9. 有点意思
    看了博主的东西,似乎博主对政府并不喜欢。
    但是你的东西却从侧面帮助了政府。

    另外如果现场确实是搏主拍的那座窄桥,那么实施强奸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小,附近就居民区,反抗和喊叫的声音很快就会招来附近的居民。另外目击者刘陈是在大桥边上等待死者的哥哥到达现场的,如果他们是杀人者,这种心理素质未免太好了。

    最后推荐博主可以去西西河
    http://www.talkcc.org
    http://www.cchere.net(需要破墙软件)

  10. 关于博主的安全我个人认为无需过虑,虽然可能被审查并且没收器材毁灭数据,但是不太可能受到肉体伤害或者人间蒸发。

  11. 继续,注意到博主提到木马
    我的建议是准备一份ghost 被审查一次就用ghost 恢复一次。
    重要数据,压缩打包加密码,换个后缀。

    关于几人的笔录,不可能公开,因为死者是未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笔录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不太可能向外界发布

  12. 这件事情网上版本很多,有官方的有民间的众说纷纭。但给人总的感觉是官方的疑点很多,民间的较为可信。

    但现在各种说法证据都不足(很多能够提供证据的人或BLOG都被封锁了),一边在说广大民众不明真相,一边在拼命封锁真相,正如有位楚望台律师所言,真相离我们还很遥远。

    但做为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还是不要主观臆断,要用大脑来分析,不要轻信任何人。例如一开始流传女孩的叔叔李秀忠被打死的说法就是个谣传。

    虽然整个事件让人质疑,但是根据质疑去做判断是不够的……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中央直接派人去调查,撇开贵州省瓮安县政府及公安,让他们回避!不可让省政府擅自下定论。

    由中央专案组派使臣把来龙去脉调查清楚了再还当地政府与受害者一个公道。

    想起了雍正王朝中皇帝派钦差去山西查国库番银事件。
    如果不是派了钦差图里琛去协助田文镜,指望山西巡府诺敏查清山西真相?笑话

  13. 中央比任何人都清楚此事,他们只是装聋作瞎。他们会分清敌我,不会自相残杀,环环相扣,官官相护。

  14. 不知道国安的木马都是什么路数,能不能屏蔽掉诺顿之类的国外反病毒软件。建议你把相关资料备份后,电脑所有驱动器格式化后重新安装。
    但是如果属于主板bioss那种被烧入的底层木马,可能除非把你的主板bioss也给更新了才行。(后一种可能太小,感觉国安没那么牛逼吧)
    祝好运!!

  15. 下面是我写的“供词”,字写得超级丑,对不住各位网友了。如果谁有兴趣OCR成文本文件,请留言到本贴,谢谢啊。
    —-
    这种字真能OCR出文本来(人眼都O不出来):|

  16. 我补充一下,被百度删除了的:

    1、要调查李的死因,仅从是否溺水的医学病理现象上检查是不够的,要充分调查当事人的生前处境;

    2、本案最关键之处,案发当时当事人(王、陈、刘)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如死者叔叔等因本案被打)、死者家属等,一律或失踪或被“控制”(也许应该叫保护?),这是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的!

    3、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亲自坐镇,不是对调查死者的司法程序负责,而是对事件进行定性。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书记坐镇,目的就是干预、弱化甚至抹杀事件的司法性质。

    4、从目前官方介入的人员(省委书记挂帅)和程度可以看出,省级当局居心何在,一目了然(我仍然相信,胡书记温总理等国家最高层被蒙在鼓里)。

    百家中国欢迎您:http://www.594110.com

  17. 不知道国安的木马都是什么路数,能不能屏蔽掉诺顿之类的国外反病毒软件。建议你把相关资料备份后,电脑所有驱动器格式化后重新安装。
    但是如果属于主板bioss那种被烧入的底层木马,可能除非把你的主板bioss也给更新了才行。(后一种可能太小,感觉国安没那么牛逼吧)
    —————————————
    技术角度讲这种木马存在的可能很小,当然如果国安真的到微软和硬件厂商的强力支持也不是没可能。

  18. 4、从目前官方介入的人员(省委书记挂帅)和程度可以看出,省级当局居心何在,一目了然(我仍然相信,胡书记温总理等国家最高层被蒙在鼓里)。
    ————————————–
    google一下:石宗源
    2000年10月任新闻出版署署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2005年12月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书记。2006年1月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这人是空降到贵州的,个人认为了当地一个县顶雷的情况不大,这是要是能抓出点贪官黑社会是大大的政绩啊。

  19. re vaststars: 我覺得博主是在尋找真相,而不是在針對誰,不知道你說幫助了政府是什麼意思。。

    心理素質好? 我覺得人如果真是他們殺的,應該是過失殺人,他們可能只是想“懲戒”下死者,而不是真的想把人弄死。搞出了事當然要等在那裡看結果,那時候跑了的話就真是作賊心虛了。
    PS: 涉案人員2個87年1個91年
    —————————–
    quote: vaststars Says:
    7月 4th, 2008 at 11:09 上午

    有点意思
    看了博主的东西,似乎博主对政府并不喜欢。
    但是你的东西却从侧面帮助了政府。

    另外如果现场确实是搏主拍的那座窄桥,那么实施强奸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小,附近就居民区,反抗和喊叫的声音很快就会招来附近的居民。另外目击者刘陈是在大桥边上等待死者的哥哥到达现场的,如果他们是杀人者,这种心理素质未免太好了。

    最后推荐博主可以去西西河

  20. 不知道国安的木马都是什么路数,能不能屏蔽掉诺顿之类的国外反病毒软件。建议你把相关资料备份后,电脑所有驱动器格式化后重新安装。
    但是如果属于主板bioss那种被烧入的底层木马,可能除非把你的主板bioss也给更新了才行。(后一种可能太小,感觉国安没那么牛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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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角度讲这种木马存在的可能很小,当然如果国安真的到微软和硬件厂商的强力支持也不是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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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什么强力支持,听说过bios rootkit么。。。理论上一切都有rootkit。。
    不要小瞧他们,他们也许不会,但是他们每年花多少钱在收购呢?

  21. 相信民间的说法多于相信ZF的说法。没办法,身边太多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只不过很多都在燃成大火前就被当地ZF给扑灭了,ZF做的消防工作很到位。其实中国的老百姓大部分是善良安分的,没几个会想着要反ZF的。人人都想过安稳的日子,没事找事闹,难道吃饱了撑着?管理一个国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闲着没事反ZF做什么?老百姓如果用暴力来表达自己的不满,那肯定是已经到了最无助的时候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官逼民反”,这些都是至理真言。

  22. 不用什么强力支持,听说过bios rootkit么。。。理论上一切都有rootkit。。
    不要小瞧他们,他们也许不会,但是他们每年花多少钱在收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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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眼安全焦点 我过时了,原来这东西真的有了….

  23. 对于事件的真相,相信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是那只周老虎在9个多月的时间后死去了吗!
    希望早点看到你最新恢复的数据.

  24. 再爆猛料:
    郭泉:敦促中共当局立即成立628事件特别调查小组,调查溺水原因

    本案事态发展已不适合由贵州方面进行独立调查了。
    恳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无利害关系的特别调查小组,进行独立调查,并向中央、国务院单线汇报。

    需要调查的几点:

    一、在一起喝酒的是六人而不是四人,分别是,王娇、刘言超、陈光权、李树芬、秦明、刘思桃。请调查,他们为什么聚会喝酒,以前是否有过类似喝酒的习惯?

    二、陈光权称“与李树芬是恋爱关系”,是否成立。是否有旁证(书证、人证)。

    三、刘言超称“当晚10时许几人喝完酒后,原本准备各自回家,可李树芬却提出到西门河边玩”。请调查李树芬以前是否有过与他人深夜喝酒并到西门河边玩的经历。

    四、刘言超称“李树芬跳河自杀”是因为“她觉得父母重男轻女,且哥哥经常欺负她,父母时常谩骂她,所以想跳河死了算了。”是否属实,是否有旁证。

    五、李树芬为什么在跳河自杀前对刘言超说要自杀且说明自杀原因,而不对“男友” 陈光权说呢?

    六、恋爱中的少女,是否会因为父母、哥哥对其不好就跳河自杀?如果真是自杀,请调查自杀的真实原因。

    七、李树芬溺水后,为什么其男友不报警,而是由王娇拨打了110呢?事后也没有任何其男友陈光权哀痛的意思表达呢?相反,却在事后反复强调:“我和李树芬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呢?

    八、调查王娇、刘言超、陈光权三人的6月21日到6月22日的电话录音材料:
    1、王娇手机(尾号为3349的移动手机);
    2、陈光权手机(尾号为8345的移动手机;
    3、刘言超手机(尾号为4372的移动手机);
    4、王娇的手机6月21日到6月22日共通话共29次,其中,与陈光权通话10次,与刘言超通话5次。 6月22日零时27分31秒、31分40秒、36分50秒三次主叫“110”报警;
    5、王娇手机6月22日零时27分之后,15分钟之内,分别与刘言超、尾号8267、8823、4355等的手机用户通话9次。
    6、刘言超手机在6月21日通话33次,其中,与陈光权、王娇分别通话11次、5次。当日晚7时48分后,没有通话记录。

    为了一次聚会吃饭,如此频繁地电话联系,这正常吗?请向移动公司提取全部电话的录音记录,即知原委。

    九、如果,上述八项均为真实,那么,特别调查小组应该继续调查“打、砸、烧”群体事件的发生。重点调查以下2点:
    1、是否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
    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先生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情节恶劣,破坏严重,造成了极大的财产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

    2、是否存在深层次的因素
    例如:石宗源先生强调,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

    中国新民党 代主席 郭泉
    QQ:115659144   Skype:gwnguoquan
    Msn:[email protected]
    手机:131514231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210097)南京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文学院郭泉收

    欢迎光临我的博客:www.594110.com

  25. 我很崇拜你,希望我们能认识,希望能和你接触,我每天都在看你的最新报道,呵呵。希望能把我们老百姓的事情全部解决好,不要只做部分好,因为我越来越感觉~~~~~~~~~~~~~~

  26. 支持,许多贴都被封了,我们支持你到最后,政府需要反省,现在的社会真分不清暴徒与警察了。我们需要民主的社会,和谐的社会.现在总感觉到了清政府了,腐败,老百姓办事可真难呀.现在很多MD在积累,但都会有个极限.本人小时候很爱国,但现在碰到很多事,让人心生凉意呀.

  27. 这个事件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腐烂.而中国是一党专政,一但基层出事,为了面子和形象,这个专政集团会上下串通口径一致,封锁,捏造新闻,隔离当事人等手段来阻断民众了解事实真象的同时利用掌控的宣传工具删除一切党内丑闻,不惜倒打一耙嫁祸于人. 民众有耐其何?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党挑选法医并要求作秀,做假.表面公之于众,靠几个木偶法医代表当权的嘴.可信吗? 很可笑.

    很多被遥控的木偶媒体放出的新闻欲盖弥彰漏洞百出. 前不久说尸体被警察赶往打捞的. 后来有说采访了其叔叔说,尸体是女害叔叔捞上来的. 矛盾重重. 政府只会愈描愈黑. 这就是专制统制的优点. 长此高压统制,一定会有火山爆发的时候.

  28. 你之所以被跟踪,那是因为你的手机等电子产品,我虽然我欣赏你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但我对你的做法还是赞同的。

  29. 好青年。好同志。好榜样!!!!
    一个牛逼靠谱合格的新一代华夏少年!!顶你!
    我也是一个青年。我相信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好。如果不成功,那我们也是努力过。感谢人类的最伟大的发明—互联网。让所有的黑暗都不可能永远黑下去!!
    注意人身安全!!
    上帝与你同在!!!
    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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