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我,你应该如何做?


钱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你伟大,也可以让
你不伟大—“伟大”其实是一个唯心的概念

前言:很多人太抬举我了,和菜头在文章中把我和余杰、王怡放在一起来说,他说了:”从事伟大事业的先驱往往都是杂碎。”可惜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从事”伟大的事业”。我一开始就是准备趁机全国旅行,顺便出名而已,动机很纯粹。
丹麦记者马克曾在聊天中把我和那些已经离开土壤的吾尔开希对比,说我没有离开土壤,比他们更有影响力。真抬举我。
也有不抬举我的人,如陈奉京写文章认为我出尔反尔,甚至用了”忘恩負義”这四个字来形容我。

2007年4月份,我是在一夜成名的欲望的驱动下,一时冲动去了重庆报道钉子户,去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公民新闻公民记者这些词,也不认为自己做了一件伟大的事。功成名就后从重庆回到家乡,写了《我不想当下蛋的英雄》,我说:

我不想当拆迁户的免费代言人,我也不想让维权成为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不想让自己的随性的BLOG成为维权阵地。但是,应该做的公益我还是会做,属于商业的还是按商业来做,如果成功帮助别人维权,我还是会收费的。维护公民权利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我作为个人没有义务去做,我才不会像蠢得要死的深圳歌手 从飞一样去做公鸡下蛋的看上去很英雄的事。谁也别逼我当英雄,你们自己的利益自己争取,权利来自意识的觉醒,没有英雄要为你们自己的权利负责。

这篇文章表明我没有郭大虾、瞿明磊他们那们那样的”使命感”,也不想继续关注维权。后来,浙江省舟山市的方万圣打电话给我,提供路费邀请我去舟山市,我便去了,我写了《我志愿继续记录社会新闻》,决定用半年时间趁机搞搞全国旅游。

我知道我自己创业还没开始,如果放弃自己的正业去帮人家维权的话,我就无端端牺牲自己的利益了,我还要成家立业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呢。我后来想到一个既不牺牲自己的利益又能帮助别人维权的思路,那就是先成名再去通过帮助别人维权获得报酬。

这时候,按郭大虾他们最近对我的批评,我当初应该走募捐的道路继续做公民记者。但我没有去继续募捐,我知道一旦募捐,我这一辈子就搭进去了,没有抽身退出之日了,更不可能安居乐业了。如果是找NGO和其它组织来做这些事,没准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当时我能想的唯一办法是以个人形式做这些事。事实证明,以个人身份做这种事是最安全的。

我跟TIMES《时代周刊》的西蒙和JODI描述我的动机,讲得一点都不伟大,内容和跟《冰点周刊》的林天宏讲的一样:

他如此规划将来的”生财之道”:先在虚拟世界中出名,然后以此赚钱。”打比方吧,等我出名了,有拆迁户找我帮他维权,成功后他拿到补偿款,我就可以从中提成。”—–节选自《未经过滤的”新闻”》

湖南张家界的陈康平曾和我讨论过如何帮助他们维权,但他们非得一次性付报酬,我觉得风险大我就不干。后来西宁的孙周武根据《未经过滤的”新闻”》找到我,于是有了和菜头所指的西宁玩空手道的事。事实上,我跟西宁当事人是分期付款,事情中止也是因为孙周武要拉其它三户人家入伙一起出话题广告的费用,需要向其它三家证明我的身份,还向我要我曾接触过的记者的名片来证明我的影响力,我当然不会给别人的名片。身份证明我已经给他们看过,真要证明那就在签合同时拿出来。于是,他们捏造事实,夸大数据,大骂我是骗子,还表示暂不索赔,先看网上效果,以观后效。他们玩手段也不想想故意污辱别人的人格会逼我”用脚投票”,我有 录音录像证明我的清白,如果他们不来湖南向我道歉并签合同,我是不会继续跟他们合作的。

如果你是我的处境,你又会如何做?

  1. 冷漠,过自己原来的生活,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利己不损人;
  2. 募捐,过永久的”公民记者”生活,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帮别人维护利益,损己利人;
  3. 挂靠,NGO或者其他的组织来为维权提供经费,利人不利己;
  4. 自筹,与当事人交换利益,过”杀手”般的交叉生活,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又帮别人维护利益,双赢,利人利己;

陈奉京认为我是公民记者,(至于”公民记者”是一种临时状态还是一种永久身份,有空再讨论。)写文章认为我”忘恩負義”,他说:

我之所以質疑佐拉是否心虛了,是因為我覺得他不提網友捐款一事是暗示他今天能從「公民記者」轉為「收費記者」不拜任何人所賜-以致收費也能收得比較心安理得。公民記者是普通人,但不能忘恩負義。

我怀疑陈奉京的句子有逻辑错误,因为对募捐”心虚”,以致“收費也能收得比較心安理得”?到底说我是心虚还是说我心安?事实上,我对募捐款的使用和对”取之有道”的钱的使用都感到心安理得,这些钱都是堂皇的拿到手的,不偷不抢不诈骗不欠人家恩情。

我确实要说,我能出名,不拜任何人所赐,任何人都对我没恩。我收过捐款,是因为我写了文章让他们满意,是对我过去的赞同,而不是对我未来的要求。捐款而是他们主动捐款的,收钱不是为了受捐款的人指挥,这个捐款过程没有达成任何交易,没有任何附加要求,更不产生恩情。

钱是钱,恩是恩,钱不能换恩,恩不能换钱。事实上,在我的世界里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恩。我写了三年多网络日志,有些是有用或者有趣的文章,版权部分放弃,许多读者免费读到我的文章并且有可能得到了帮助,我对读者有附加条件吗?我可以要求他们”不能忘恩負義”吗?我写BLOG,人家爱看不爱,人家爱捐不捐,没有交易,没有恩情。

我从来不打算受恩,也不打算施恩。我在网上帮助过别人,在别人对我说谢谢的时候,我通常告诉他们,你下次也这样帮助别人就算是对我的谢谢。我说我做事高调做人低调没人相信,我也没打算让人相信我做人底调人品好。若去努力证明了,我不是变得做人高调了吗?希望那些批评我的人能找到更有力的证据,然后用更少的脏字和更严密的逻辑证明本公子的无耻,希望你们写出更好的负面报道来。

对于维权,我倒是希望有更多人能够投入到收费网络维权推广事业中来,一方面能赚到钱,另一方面自下而上改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也许是最可行的最有效的自下而上的办法,其它办法都是理想化的短期内不可行的想法,除了你曾纳税供养的政府,哪会有利益不相关者会帮你大声呐喊?没有英雄,没有上帝,人人自顾不暇,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

读到这篇文章的人,你要是像我一样遇到这些事,你又应该如何做?

12 thoughts on “如果你是我,你应该如何做?”

  1. 从某种意义上说,zola这次也的确帮了拆迁户——以被重多blogger口诛笔伐的方式宣传了宁夏拆迁户的情况——这是事实,就如同zola是唯一一个去报道钉子户的blogger一样的事实。

    在事实面前,怎样的猜测和臆断都是软弱的。无论“理想”多么崇高,“愤慨”多么强烈,普通Blogger们只不过是在“写”而已,从这一点上,我想我们都没有资格来指责zola。

    也许是我老了,我的确不明白,凭什么我们要求zuola做我们没有做的事情,凭什么由他来维权?

    zola同学不过是个卖菜的小农。不是民主英雄。他所想的,算不上崇高,但是也绝非无耻吧?

    不过,我倒是很反感利用zola来达成一些目的的人们,尤其是热心的“宣传者”,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很多稀里糊涂的blogger、媒体,都在不由自主地神化他,将自己想要的形象强加给zola——然后再捂着自己痿掉的生殖器高喊,噢,左拉,你不能这样啊,你怎么能这样呢?

    另外,顺便提一下,我对zola为难谷歌的行为非常鄙视,并认为zola这件事情做得很2B,和小丑一样。

    如果zuola在网志年会上再提起这件事儿,我会用中指来表示偶的鄙夷,并骂一句:傻逼。

  2. 如果把这些琐屑的东西转换到经济学上,其实很简单
    (ps:以下的话我要打出来已经让自己想吐了。。猫子不是装清高。。装博学。。。)
    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价值决定价格。

    有付出,必然会寻求回报

    所以,zuola,你是对的,但是,你要这样想想,作为一个被两千年儒家文化熏陶的国家,中国人不谈钱,中国人不谈铜臭之气,中国人讲感情,讲恩情,所谓滴水之恩所谓涌泉相报这都是深深刻印在我们文化里的部分。

    不要太苛刻了,不要对自己太苛刻,也不要对那些人太苛刻。

    我没经历过你这种事,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anyway 我要说的就是,如果你坚信自己,那就坚持自己,但不要太苛刻。

  3. 公民记者不会是一个长久状态,我对它的看法是每个公民都有权利用自己的观点、行动去关注、了解、分享一件事情,这不是职业记者的行为,而是一种自由的权利,言论出版自由的表现而已,这有利于个体参与社会舆论监督,新媒体给了公民这样的技术条件。
    zola本身就是一个blogger,他想做什么并没有道义上的责任,何来忘恩负义,募捐如zola所说完全是自愿性质的,如果扯到忘恩负义、心安理得之类的道德伦理行为,本身就很好笑。
    如果换作我,我也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收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交易而已。至于公民记者,就让那些衣食无忧的哲学家、道德家来做吧:)

  4. 收了费你就失去了公平,是拉边架。

    所以不管用什么方式,你都走不远的,还是继续卖菜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吧。

    不过我还是满佩服你的,至少无耻得很公平公正公开。

  5. @阿企 你不愧为学新闻专业的,所言甚是.
    @sospartan 照片是几年前我发了工资买了数码相机在家里随便照的,难道露着大腿会让人误会我是正在准备付钱的嫖客?

回复 anony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