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支招:拆迁户如何在法律上对付开发商

收到网友发来的邮件,希望我转交给。希望上海徐汇区的朋友们能看到这些内容,也希望各位网友转交给需要这些经验的有同样遭遇的人。

周曙光:

我也是一个拆迁户,因拆迁跟开发商打了4年官司(现在仍继续在打),跟房管部门也打了4年多官司(估计还会继续有官司要打)并曾1天内连胜同一当事人3宗行政诉讼官司(可能算得上是中国行政诉讼史的一项纪录),通过处理我的拆迁纠纷,对于如何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及如何规避拆迁风险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也在关注着重庆”钉子户”事态的发展,刚刚也看了你的博客。根据从媒体上了解的关于”钉子户”的信息及”钉子户”目前的处境(4月10日的限期),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钉子户”如何继续依法维权,提出我的一些建议,希望能通过你转达给”钉子户”(他的亲属中有多人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懂法者对我的建议肯定能领会的)。

建议一:不论房子是否被强制拆除,在房管部门的拆迁行政裁决依法撤销前万万不可与开发商另外协商并签定拆迁补偿协议(法律规定合同是不能强迫签定的),否则将会痛苦万分。切记,切记!

建议二:若想继续依法维权,则应不论房子是否已被强制拆除,万万不可与开发商办理产权交换(又称产权调换)手续。只要房屋产权在手,即使房子已被拆,仍可有诉讼主体资格权。只要房屋产权在手,开发商就办不了该地块的拆迁结案手续,也就办不了在该地块新建的房屋的预售证、房产证等(如开发商能办理,则审批部门涉嫌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则可以把审批部门告上法庭)。切记,切记!

建议三:杨武不用待在”钉子房”里,应该保养好身体及精神(才能有足够的精力)开展诉讼活动。

毛泽东说过”要消灭敌人首先要保存自己”。同理,要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没有好的体魄和精力,维权将难以实现,因为通过诉讼依法维权的路子将会是漫长的。并且,如果法院真的要进行强制拆除,杨武待在”钉子房”里于事无补,倒不如从现在开始采取法律行动。

(一)把供电、供水、电讯部门告上法庭。

在房屋被拆除前,可把供电、供水、电讯部门告上法庭。因为房屋仍有合法的产权,也还没有灭失,并且一向都依法、依时、依量缴交水、电及固定电话费,供电、供水、电讯部门切断供电、供水及固定电话通讯违法。因此,可向法院提出恢复供电、供水及固定电话通讯的诉求。

(二)考虑对房管部门的拆迁行政裁决进行申诉。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前提是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因此,申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裁决时必须向房管部门提交双方协商的协商记录。否则,如果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立案时申请人没有提交协商记录,则该裁决是违法的(程序违法)。

所以,杨武可根据自己的实情考虑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及证据对房管部门的拆迁行政裁决进行申诉。

(三)搜集该项目是否存在腐败的证据。

(四)保持与媒体的联络,通过媒体这个平台争取各方的支持,也可集思广益,拓宽思路。

参考的法律法规以现行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已足够,主要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19 thoughts on “网友支招:拆迁户如何在法律上对付开发商”

  1. 你好,我在加拿大多伦多,前些天看到了这边关于中国重庆钉子户的新闻报道,身边的朋友也知道了,都很支持“吴萍”,如果你有机会访问吴萍,如果他们想开始采取法律手段来恢复当前的住房条件。请转达我的建议,他们可以把火灾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来,一旦发生火灾(其它自然灾害),救火车(救护车)如何进入房主区域进行救助?然后,可以要求城建部门来恢复主通往家里的主通道,否则一切损失由谁负责?
    我坚决支持他们的行动,这关系着中国法制的信誉度国际在国际中的地位。

  2. Pingback: 失聲集
  3. 毛主席论拆迁 节选:

    http://www.zaobao.com/zg/zg070401_509.html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

      毛泽东的这段讲话,虽然是1956年11月15日在中共八大二中全会上讲的,但直到现在还是“很有现实意义”。

  4. 很感谢你为我们发布的这些,(我们是上海徐汇区受害人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房子在没有任何签约手续的情况下被强行推倒了,造成我们财产全部毁灭,无家可归,街道现在他们给我们住在锦江之星旅馆里,还给我们每天每个人50元的生活费,我们应该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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