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章诒和给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的公开信

疑似新闻出版总署与香港女作家章诒和联合炒作,我就不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不懂得书越禁越火的常识,邬书林这傻逼估计又是一个主管意识形态的主教。伍岭买来的那本正版《伶人往事》估计会升值,估计香港女作家章诒和的其它书也会火起来,那我添一把柴吧。大不了把我的出版物—网络日志给禁掉,那我也就成名立万了,很多人认为我的站应该是时候被屏蔽了,我等着呢。

章诒和的声明:

2007年1月11日,在全国图书定货会开幕当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召集了一个”通风会”。会上,副署长邬书林先生以宣读方式公布了一份”2006年出版违规书选”,被点名的书里,《伶人往事》列于三。邬先生对出版此书的湖南文艺出版社说(大意):” 这个人已经反复打过招呼,她的书不能出,……你们还真敢出……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接着,自然是对该社的严厉惩处。

邬先生说的”这个人”,指的就是我了。我是谁?我是从事戏曲研究的老研究人员,是中国民主同盟的老盟员,是退休在家的孤寡老妇。六十岁的时候,我拿起了笔,写起了往事。先说的是父辈故事,后讲的是伶人传奇。第一本书被禁(即”卖完了,就别再版了”)。虽说这是应中央统战部的要求,但权力机关已经对我的权益有所侵害。这次, 邬先生没有对《伶人往事》做出任何评价,却对我本人的个人权利进行了直接的侵害。我们的宪法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他的”因人废书”,直指我本人,直接剥夺我的出版权,而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知道–在邬先生的眼里,章诒和是右派。好,就算我是右派。那么,我要问:右派是不是公民?在当代中国,一个右派就既不能说,也不能写了吗?谁都知道,只要是个社会,就有左中右,其中的左派永远是少数。我们这个国家是不是只许左派讲话、出书?广大的中间派和右派只有闭嘴。果真如此的话,我们的宪法应当立即修改,写明容许哪些人出书,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许哪些人出书,不能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现在某些左派和左派官员出书之难,并不在我之下)。 邬先生,您是什么派?您代表谁?在就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并要求中国的作家和艺术家能讲真话。言犹在耳哪!通风会就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宣布了这样的措施。新闻总署是国家行政机构,是国务院的下级。这不是 和国务院对着干吗? 邬先生,您到底想要干什么?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这样一个态度:从提笔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想当什么社会精英,更没想去写什么”大” 历史。我只是叙述了与个人经验、家族生活相关的琐事,内里有苦难,有温馨,还有换代之际的世态人情。我的写作冲动也很十分明确:一个从地狱中出来的人对天堂的追求和向往。因为第一本书里的张伯驹、罗隆基,第二本书里的马连良,第三本书里的叶盛兰、叶盛长连同我的父母,都在那里呢–“他们在天国远远望着我,目光怜悯又慈祥”。

再郑重地重复一遍:我不会放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因为它维系着一个人的尊严和良知。邬先生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的!从精神到程序,他都没有遵守。官场可以盛行”一致通过”,面对领导人可以做到”聆听教诲”;与此同时,是否也可以给草民腾出一点儿空间:给他们留下一张嘴,叫他们说说;给他们留下一只笔,让他们写写。和谐社会的搭建不是靠勒紧,它需要的恰恰是松动。

前两本书的被封杀,我均以”不在乎”应之。但事不过三。这次,我在乎,很在乎!邬先生,告诉您:我将以生命面对你的严重违法行为。祝英台能以生命维护她的爱情,我就能以生命维护我的文字。

遵守宪法的首先该是政府。您是高官,这点应当比我清楚。

章诒和
2007.1.19

声明的背景:

中国下令禁止发行香港女作家章诒和所著《伶人往事》等八部文学作品,并要对有关出版社进行处罚。
《南华早报》报道指出,所有本禁作品都是知识分子对中国现代以及当代历史上大事的反思,这一禁令体现出中国当局仍在试图控制人们对敏感历史事件的讨论。

报道称,遭禁的作品除了章诒和的《伶人往事》之外,还有从个人经历视角讲述辛亥革命到大跃进的中国历史的《沧桑》(作者晓剑)、有关民权活动人士姚立法经历的报告文学《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作者朱凌)、讲述解放战争以来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经历的《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作者国亚)、《人民日报》退休编辑袁鹰的回忆录《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回顾50-80年代中国大事的历史丛书《年代怀旧丛书》(编者旷晨)、讲述非典疫情期间一名女子因钟情互联网而放弃作副市长的情人的《如焉》(作者胡发云)和家属中国新闻界幕后人情世故的《新闻界》(作者朱华祥)。

《南华早报》报道称,有关禁书令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上个星期的一次宣传和出版工作会议上宣布,并在星期四(1月18日)得到一名负责管理出版业的官员的证实。

33 thoughts on “转载:章诒和给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的公开信”

  1. 事态的变化和我不变的立场

    ——兼告邬书林先生

    章诒和

    2007年1月26日14 时许,我在家中接到一位同事的电话,说(大意):邬书林同志是个好人,你们之间有误会……那个会上,他没点你的名。其实,不用托人带话,我早就知道邬先生是什么样的人。

    2006年,邬先生在出版社总编培训会上说:“我是黑白两道都有人。我刚才接了一个电话,就是□□□打来的……”随后又说:“你们要让我不舒服,我就先让你们不舒服。”当下我被侵害,是不舒服了,但你也未必舒服。至于“黑白两道”的话,别忘了我是坐了十年大牢的。您能吓唬总编们,对我可不灵。

    “我没有点你的名”,这是邬先生私下带话的重点。看来,我需要再重复一遍您的讲话(某些字句比我1月20日的“声明”有所补充):“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我们已经反复打过招呼,她的书不能出,稿子走了好几家出版社,都没敢出,你们(指湖南文艺出版社)还真敢出,胆子也太大了(一说太猖狂)……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接着便是对该社的惩处(摘去优秀出版社称号,削减百分之二十书号配额等)。在那样一个场合,用那样的话语,又针对那样一个出版社,您所说的“这个人”不是我是谁?那本书不是《伶人往事》又是哪一本?用我从事的戏剧专业术语来解释,就叫“规定场合、规定情景中的规定人物”。即锣鼓一响,胡琴一拉,梨园行的人就知道:这是一出什么戏,角儿是谁了。您是政府高官,已经亮相,就别赖账。

    邬先生若问这些话,我是怎么知道的?“朝廷小,江湖大”这是从前的话;“政府小,社会大”乃是今日之现实。“进得衙门是官员,出了衙门是百姓”——这是现在很多官员的行为特点,您该知道吧。衙门里刚刚发生的事儿,他们能当信息、当聊天、当谈资都说了出来,其中还隐含着自己的感受与判断。这是常识,也是人性。您要明白,为了升官发财、胡作非为,却能密不透风、一手遮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您还说:“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请问:您是不是要搞文字狱?我的思想有问题与你何干?犯法,有国家的法律、法院管。犯错,有我所在单位过问。您管得着我吗?宪法给你什么权力来管我的思想?这是侵犯我的基本人权,所以您应当公开道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再来说“查禁”。根据我的切身经历,现在实施的查禁分速禁、缓禁两种方法。我的第二本书(“一阵风”)刚印完,即封在库房,这属于速禁。我的第一本书(“往事”)则是缓禁,即“卖完了就别再印了”。其实,缓禁的同时也在速禁。我这里就有一张浙江某市查缴“往事”的收据。这第三本(“伶人”),上边专门发了个通知,说(大意):网上流传的查禁八本书的说法严重失实。偏偏就在刚才(1月28日下午6点30分)。一位姓戴的先生从张家港市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们那里的一家民营书店已接到通知,要收缴几本书,其中就有“伶人”。香港一位资深记者1月17日给上海某大报写了篇文章,里面提到我去年12月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亚的演讲。很快,上海某大报打来电话說(大意):“伶人”刚刚被禁,“章诒和的名字不能見报”。看来,我真个是书被禁、人被封。您的上级发通知说没查禁书,您却要查禁。您这不是扇他们的耳光吗?

    一切都很明了。您——是您个人将我看成思想犯,剥夺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出版权利,您在公然蔑视宪法。否则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程序,而是像现在这样干些鸡鸣狗盗之事,连自己说了的话都不敢承认?还是“声明”里的那句老话:查禁我的书需要公开、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我特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团。首席顾问张思之先生,另有浦志强律师、付可心律师,其他律师暂略其名。他们会依法尽力维护我的权利。

    邬先生,我讲了这么多,我与您之间有误会吗?基于我对您的了解,事态还可能会起变化,但我的立场不会变化。

    2007年1月28日

  2. 什么时代啦!要人家讲真话,但又害怕真话,章先生两本书好极了,我用心读,我用脑想,我希望一个言论自由思想解放的时代,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

  3. 请邬书林先读丁玲、王蒙、张贤亮的故事,再读李斯、秦桧的下场,然后想想自己该说什么。文革结束刚30年,想不到“四人帮”的阴魂在宣传部门仍蠢蠢欲动,令人发指!

  4. 还记得冰点的停刊事件吗?这里可看详细(http://www.dajun.com.cn/bingd1.htm)。
    这件事决不是最后,仅仅是个开始,还会有更无耻的封杀。不晓得GCD除了扣帽子,搞运动,还有什么?!那帮人高高在上,就以为世界都是自己的,根本没有底层人民的清苦!
    支持章女士,抗争吧,现在不抗争,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了……

  5. 这个laoyeye开始还让我以为他在说反话,想不到他是认真的说话。真想不通,怎么还有人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还有公开公正公平?中国是人治国家,不是一个法制国家,领导的指导通常都是颠倒黑白,为钱说话。

  6. 我不知道该称章诒和为先生还是女士。因为中国的传统是对有所成就的女士尊称为先生(如杨绛等人),不知这是不是一种隐形的男尊女卑。或许这是本人分析得一点道理都没有。但称呼问题无关宏旨的,也不是我所要表达的。章先生的三本书,我读过两本,中间那本没看到过,或许是“速禁”的缘故吧。《往事并不如烟》和《伶人往事》读后,很是感慨不已。在今天还能读到在世的人写的那么好的作品,真是不敢想象。作为年纪并不太大的我来说,看最近二三十年的作品都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一句话概括章先生的书,就是用真正的中国语言来写中国发生过的真事。这是在别人的书上看不到的,也是不太可能看到的。这有些象曹雪芹与《红楼梦》。与曹雪芹有相同或相似经历的肯定会有不少,但又能有几人能写出《红楼梦》那样的书来呢?

  7. 我看过《往事并不如烟》,对其中的两句话印象深刻:一是“毛泽东有帝王思想”。二是“共产党化大公为大私”(或化大私为大公)。实在是一针见血。
    回忆无曲折惊人笔法,婉婉道来,无非写了一些真话,告诉我们一些真事而已。禁的效果适得其反。纸包不住火,况且都是过去的事了,“利用小说反党”根本就没有的事。

  8. 从网上的简历看,邬副署长官是在1976年入党的,是不是他的意识形态还停留在那个层面上?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1076年是怎样的一类人才能入党?这样的人仍得到重用,使人联想文革是不是被彻底否定了?

  9. 禁书风波 邬书林:出版社违规非针对个人
    星岛环球网 http://www.singtaonet.com :“对于这次禁书风波在中国海外引起的争议,邬书林说,新闻出版总署已透过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权威发言澄清,“不需要再说明,”他对这些争议没有评论。”国内的事,到新加坡发权威信息??

  10. 邬: 多干一点正事,多为你的下属操点心,全国都大声亟呼的跨媒体出版到现在都没有搞出一点名堂。听说选了几家北京的,这有什么意义?纯属是在循私情,一说起改革来比谁都好听,一做起来比谁都落后,你的能力水平比于永湛差多了,还没有自知之明,可悲!!!我党在用人上又犯了一次错误!

  11. 很多的时候真的分不清是事实还是炒作,在书店可以买到的书何以谈及被禁,今年唯一被禁的书只有一本,那就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妖精女儿》,这书在全国的书店肯定是买不到的啦,图书馆的也是一概不借阅,早早下架收藏了。

  12. 自由是好事,但是请问号称自由之王的某国,是不是不禁书了?
    作为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发言对某书进行禁止,有何不妥?至于什么该禁什么不该那是政府的立场问题.章某人没有必要呼天喊地的.

  13. 有两种声音的地方才能有呼吸的自由。不过楼上的楼上,1,请问某国是哪国,在禁什么书,为什么禁呢,为什么不讲出来。想问是你的表达能力有问题还是别有居心?
    2,另外这里是讲章某人的书被禁,章某不服而写声明信,并不是在探讨一个国家可不可以禁书的问题和禁什么书的问题。你的发言很明显是在玩逻辑游戏,是阁下理解能力不行,还是有意在偷换概念,煽风点火,人品有问题?

  14. 书林啊,都五十多的人啦,有今天也不容易.怎么能说话那么轻率啊!要讲究点艺术嘛!
    劝你不要喝酒,准又是喝大啦!

回复 老猫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