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投票是一种民主选择

我没读多少书,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我把任何事情都想像得很简单。我不认为这是一种缺点,我觉得这样让我很容易得到快乐。
  这些天,我又在某个讨论组中大放阙词,说什么“体验小范围的民主和自由”,我说任何不认同版规的的人可以提修改意见,也可以“用脚投票”,当然最好是“喧闹着退出”以便让人知道你用脚投票的原因。
  我说的“用脚投票”是有典故的,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家伙在天安门广场上大呼:“请愿意留下来的的人和不愿意留下来的人投票!”,结果,每次投票结果都是愿意留下来的最多——其实这个公投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那些反对的人大都已经用脚投了票,他们不愿意留下来,拔脚就走了。
  以前看到有句恶搞“民主”的话,那话是说民主有两大难题:

引用自
一,穷人总是多数,少数服从多数,富人必然吃亏;
二,傻子总是多数,少数服从多数,聪明人必然吃亏。

  这不是在说民主是不可能的嘛。
  我是土人,我不明白近百年来的人们追求什么样的民主,以我这头脑简单的人来看,把民主拆开成“人民当家作主”并以大多数的名义剥夺他人的权益是不对的;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由剥夺集体权益是不对的;以“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由剥夺个人权益甚至生命也是不对的。窃以为,自由和民主是一起的,不可折开的,例如,民主的组织的成员有离开的自由。
  我认为,民主的真谛就是允许任何人拥有用脚投票的自由。用脚投票才不会导致聪明人吃傻子的亏,用脚投票才能保障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用脚投票时少数就不必服从多数了。
  举个例子吧,假设我受聘于某家公司,做了四个月后,发现这家公司的企业文化不被我理解,老板不给员工买保险也不和员工签定合同,这时我向老板要求签合同,老板不肯,我就辞职。当然,公司还有其他同事也没有签合同,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在是否要求老板答合同这事上,我不必跟他们一样,我可以用脚投票。讨论组里也是,如果我不喜欢讨论组的规则,并且我得不到其它讨论组成员的支持,无力改变这个规则的时候,我可以用脚投票,而不必委屈自己。如果不允许我辞职,不允许我用脚投票而继续陪大家玩,这似乎符合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规则,但我会认为我被绑架了。我觉得若没有用脚投票的自由那算什么民主。如果既赖在这个公司或讨论组里,又要嚷嚷着不服从家规,这是不好的,估计只有犯贱的人才会这么干。独立的人是不屑于这么做的——当然,没独立的人是没资格这么做的,例如那些说爸妈对他不好的未满十八岁又不敢离家出走的学生和辞了职就会饿死的人们。
  看来,若要实现民主和自由,首先每个人得独立,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后才能追求民主和自由。这个自由至少应该包括经济独立。当然,如果你加入了某些组织,接受了某些约定,那是你自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不能说组织上剥夺了你的自由。
  以上想法纯属我这个土人的胡思乱想,欢迎拍砖。

11 thoughts on “用脚投票是一种民主选择”

  1. “民主的真谛” 口气不小呀你 [sweat]

    “  民主并非只是选举投票,它是生活方式,是思维方式,是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举手投足的修养,个人回转的空间。这,在小方格窗里是看不到的。所以如果你对小方格里的混乱失望,不要忘记,真正的民主在生活里,在方格以外的纵深和广度里。”
    ——龙应台

    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2. to howlion:一个人自说自话独自呆在月球上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考虑民主不民主的;
    当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在一个team里的时候,这时候的民主政策里应该有一条:允许自由离开,不允许绑架和被绑架这种情况出现。

    龙应台说民主是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我认同。我们生命在社会里,时刻与别人交往,时刻产生新的约定——我们约定不成时,我们无权绑架,也无权强加于他人。彬彬有礼的人确实是民主的人,他从来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

  3. 我反对陶老师的说法.
    在投票前离开是没有达成约定的情况下离开,当然没有责任,也没有逃避之说;
    在投票后离开是已经达成约定的情况下离开,已经有肩负责任了,此时的离开也就成了你说的逃避责任.

  4. 我没读过"达则兼济天下"这句古话,不过,我在此文中有同样的观点:经济独立才能追求自由.这也跟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是一致的: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
    精神自由的人应该先实现物质自由,属于尊重需要这个较高的层次了.
    如果谁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他只有生理需求,他哪有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呀,他哪有时间来追求民主和自由呀.

  5. 错!请注意每个人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达成约定前,他没有对他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只有经济独立的人才有能力"用脚投票"。小时候,我不喜欢老师逼我,但我不敢离家出走,也不敢逃学。假如是现在,谁逼我,我就反抗,我反抗不了,我就我「闪」了,不然我会「葛」了 [lol]

  6. 对不起,我需要的是鲜明的观点,我不需要和谐的社会,我也没有打算在此主题中讨论"和谐的社会"。BTW:“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语是肉食者和婊子的牌坊。
    如果我不喜欢一个组织或团队,请允许我有自由退出这个组织或团队的权利。也请您不要逼我加入某个组织或团队。

  7. 近日在看民国政府以法律形式颁布的《开会规范》,很有意思:如何保障充分的表达而又能形成必要的合意,游戏规则的设定--国人首先要学会尊重规则--很重要。

    一个群体如何实现“自组织”,如何形成“Repair what you can — but when you must fail, fail noisily and as soon as possible.”的公共认同而不是总有太多的“沉默的大多数”最后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是个很有趣的话题。

  8. 好文章,按照这个说法,跑美国的也是脚投票了?可惜这样的投票也需要争取,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的。
    我们单位搞过投票选举食堂饭菜质量监督委员会。我觉得很搞笑,号召大家出去吃饭。算是你这建议的实践者。:)

  9. 1、少数服从多数
    2、不赞同多数决议的有权用脚投票
    3、鉴于多数不一定永远是正确的、清醒的,宪法中必须有不得修改的保留条款,用于确保少数派不被多数派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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