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搜狐博粹的曾雄杰

在搜狗 的 说吧 的 搜狐博粹吧 看到有人留言给曾雄杰:

引用自
搜狐博粹的期刊能否做成PDF格式,以方便我们下载!

毕竟现在都很忙,不可能随时都在办公室或者家里上网。我们做成PDF格式,可以方便我们在旅途中来看啊,这样既可以节省平时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很好的在旅途中休息!
这仅仅是个人一件,如果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希望管理员与我联系。
[email protected]
MSN:[email protected]

  然后曾雄杰回答说:

引用自
如果时间精力允许,我们会考虑提供PDF版本的
作者:雄杰 (2005-08-01 15:00)

  我晕,曾雄杰的胆子真大,我怕他真的推出格式的BLOG精华而招致骂声一片,我于是善意地提醒他:你没有获得每一个篇文章的作者的书面授权之前,你不可以向你们的用户提供他们的文章的PDF版本,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我真想建议他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文本。作为曾雄杰的雇主搜狐,也要记得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被自己的员工给害了.
  真希望他不要乱来。上帝保佑无知而大胆的人吧,阿门。

3 thoughts on “再次提醒搜狐博粹的曾雄杰”

  1. 我是一名深圳的小菜鸟电子工程师,想建立自己的一个圈,一个可以随便喷洒口水的地方。
    喜欢你的BLOG好久了,几乎天天上来看,也想拥有自己的BLOG,请问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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