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来临,BLOGGER是否会像恐龙一样灭绝于中国?

我是一名BLOGGER,一名未曾在BSP中注册过的独立自由的有自己独立域名的BLOG爱好者.从许多BSP的页面的底部都有可看到这样的提示:请不要发表可能会危及网站生存安全的:包括涉及中国当代政治、违法、色情、泄密、纳粹、被禁止的团体等等; ,而我这个人站点式的独立BLOG站点才不受这种约束,可以自由的想说就说,我完全对自己负责.当然,这个过程当中,也有许多人善意的提醒我,可能会被中国的政治警察惩罚,但是我找不到任何惩罚我的依据,我倒是得到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所以我依然我行我素,安然的度过了2004年.BLOG朋友中,有的也因为发表了涉及到行政命令所禁止谈论的"一塌胡涂事件"而被未知的部门恐吓,我可不愿意在备案后承受这种来自不确定的空间的神秘力量的恐吓带来的心理压力,虽然我知道这股力量神秘而巨大,我可以不顾一切的抵抗,但我的主机提供商和宽带接入商是无法忽视这股神秘力量的,是终我还是会被这股力量所左右.
  我想顺便解释一下这股力量为何存在.在我们的国家,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贪污腐败层出不穷,权力集中,官员们缺乏制度约束和社会舆论监督,以致他们为所欲为。普通公民如果针砭时弊,就会影响到贪官污吏的生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这些官员指出:"稳定压倒一切!" 文字讳颇多,不允许我们这些共和国的公民对他们进行评价,要求我们只谈风月,莫论国是!其实,影响国家稳定的不是我们这些批评者,应该是低素质的国家干部才对!但实际上,这股低素质的国家干部却形成一股强大的邪恶力量,阻止我们自由的言论.他们这样疯狂的来制造语言恐怖,正是他们自己在慌啊!在害怕啊!所以他们制造恐怖,其实是他们自己在恐怖啊!你们以为恐吓我们,威胁我们就可以了事,就可以把BLOGGER吓倒了吗?其实广大的BLOGGER是打不尽的,杀不完的!要是这样可以的话,BLOGGER就会像恐龙一样灭绝于中国了.
  在KESO的网站看到有人这样给keso留言

引用自 以下是闲聊同学的留言内容
# blog——将要流行? 2005-03-13 12:04 PM 闲聊
看到“昨日新闻”中的blog——尚未流行,顺便说个话题:随着信产部33号令——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会不会使得很多个人站长转变角色为blogger?
我大体看了这个办法,其中处处提到罚款,看起来非常严厉。如果真按办法所说来严厉执行,恐怕国内成千上万的个人站长会左右为难。
为难之关键:只依赖google adsense之类联盟广告维持运营,其他所有内容及服务全部免费无偿提供给网民的个人网站,算不算非经营性Icp?
个人网站之现状:大多数网站内容均为免费提供,这符非经营性icp备案条件。但大凡日ip5000以上之个人网站,即使站长不以盈利为初衷和目标,仅支撑流量所必需的空间或服务器支出,一年下来就不是小数目。因此,大多数的个人网站都在不同程度地加入一些广告联盟。
办法之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处一万元罚款……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思考与疑问:放置google-adsense之类联盟广告的个人网站是否能通过备案?备案后是否还能在提供免费内容服务的前提下放置这类联盟广告呢?如果不能,个人网站何去何从?难道都得用自己的工资等其他收入支撑网站的生存吗?
blogger与33号令:keso以前的帖子中也探讨过blog赚钱的话题,很多blogger也正在用G-AD来赚取收入,且往往有独立域名和空间。那么,他们是否能通过备案?备案后是否还能放置G-AD广告?
blog托管服务商的商机?——我在当地通信管理局网站看到关于“个人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问题”,解释如下:
“个人网站是指使用自己独有的域名、通过购买或租用服务器、以个人名义建立的网站。个人主页是指在他人网站页面上生成的个人专页或专栏,个人不拥有单独的域名和服务器。
个人网站实行备案制度,个人主页不办理备案手续。”
这似乎说明了在blog托管服务商网站开设的blog主页可以不办理备案。而诸如blogger.com、blogchina.com都曾鼓励其blog用户利用G-AD获得收入。
那么,随着办法的施行,习惯了通过广告养网的个人网站站长和正在通过独立blog创收的blogger,会不会在办法的压力下,放弃独立域名和空间,纷纷寄blog托管服务商篱下,继续走免费内容+广告养网的路子呢?这又会不会是引爆国内blog的流行呢?

我觉得恰恰相反,这不会引爆国内blog的流行。他们这样做和去年关闭个人BBS,把在论坛混的人赶到被他们所监督的大型商业论坛一样,把BLOGGER统统往BSP里赶,这样便于他们控制言论,也会让许敢说敢骂的“针砭时弊、鞭挞丑恶、扶正祛邪、反映民意”的人士闭上了嘴,他们所说的内容,经营性网站不敢发表,在个人网站和BLOG上也不能发表。实际上,这将导致中国BLOGGER像恐龙一样灭绝于中国!

8 thoughts on “寒冬来临,BLOGGER是否会像恐龙一样灭绝于中国?”

  1. 租用主机和虚拟主机用户都算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要备案.
    只有个人主页不需要备案,但主页空间提供还是得备案.弄不好还要被罚款.

  2. 好,有菲芜这位法律人士的支持,我们应该更加坚定我们的信心!
    我们都不去注册好了,也不在银行存钱,万一哪天要罚钱,也别被人家冻结了银行的款:)
    听说免费的备案还要用手机接收注册确认码,小心手机注册陷井哦.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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