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how专题报道 之 沉默是屎

沉默是金?王小波说过:“再不说话,人家把屎都抹在你脸上了” 可是,PostShow的发言人JoyChan先生就是不肯写写BLOG来为自己辩护一下。我觉得如果是我让他受委屈了,他可以认真写点东西拨乱反正以正视听啊。

我今天在我的Gtalk上改一个签名为:“PostShow专题报道 之 书剑恩仇录 https://www.zuola.com/weblog/?p=560 ”,我故意让我的GTALK上的朋友们看到,企图让更多的人访问这篇BLOG。当然也被JoyChan看到了,他来讥笑我的BLOG的访问量太小,意思是怕他跟我PK会便宜了我。他也不想想遇到了PostShow的信誉危机公关危机后要不要做点什么,居然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坐以待毙。真是没得救了。

pk_postshow.gif

我倒很想让JoyChan见识一下Blogger的力量,我希望他会重新估计一个Blogger的影响力。如果能让他后悔并坦诚认错,那是最好不过了。

这不,郝培强从本公子在网络上胡闹的必要性谈到了PostShow事件,这意味着从他的BLOG会为我带来至少三百个PV的访问量;而另一个重量级的Blogger,Fenng也就国内的BlogNetwork的技术含量问题提到了PostShow,Fenng的BLOG订阅者至少有800个,也许会从他那里带来四五百个page view;假如还有其他Blogger就版权问题发表看法的时候提到了PostShow这个案例,又将会有更多的人了解PostShow;日后Google这个搜索引擎还会为本站带来无数个访问,会让更多的人看到我批评Postshow和JoyChan的文章……

我要继续给JoyChan脸上抹屎了:我猜他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他以为我针对他就是在利用他的名气提升我的名气似的,所以不愿意高抬贵手写写BLOG和我PK,生怕中了我的奸计。

我今天问中文网志年会的志愿者能不能在杭州见到JoyChan, 他说在报名登记面页还没有看到他报名。去年去上海参加网志年会的时候见到了被我骂过的曾雄杰,结果人们都说要看我跟他PK的好戏的,结果还没见面他示弱投降了,见面后PK没搞成。嗯,让我想象一下要杭州跟JoyChan PK 的样子先。他会不会见面就给我一个嘴巴呢?假如他给我一嘴巴,我会不会马上回敬他一个嘴巴呢?KAO,估计我回他一嘴巴肯定会成为大新闻,一定会有炒作效果的。由此可见,他给我一嘴巴的可能性非常小,依他目前沉默而倔强的态度来判断,他绝对不愿意给我任何炒作的机会的,更别说配合我炒作了。

我想找个人用BLOG PK,可惜我搞到现在都像是在搞一场独角戏。有没有人陪我玩啊?随便就哪个角度讨论都好,最好是聊聊PostShow和版权还有团队建设的话题。——我还是掂记着JoyChan有BLOG不写BLOG跟我PK呢。

25 thoughts on “PostShow专题报道 之 沉默是屎”

  1. 就是沙,Joy Chan你就跟Zola PK一吧呢,都等着看戏,就算给他带来点流量吧,再说了,Zola的blog这长时间了,依我看不是炒作,他就是这个性!

  2. 十分欣赏你跟老罗两个人,永远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东西。声援你!退订PostShow!那个什么Joy.Chan是谁咱不清楚,反正旧烟斗被我骂过无数次──主要是这家伙太白痴,自己被官方的意识形态洗脑的厉害吧还非要坚持他的破世界观,所以我以老罗骂中医的态度骂过他很多次,也欢迎他找我PK啊..这样我也出名了,嘿嘿。

  3. 看了一下postshow 以本人一个职业blog 以及职业网站策划师 还有资深技术人员的角度来说
    这个网站没什么特色 技术一般般 我觉得他如果想做大 应该跟zuola pk 这是扩大影响力的一个好途径

  4. 周兄是不是太仁慈了?按照这张图片的授权,即使不修改,未经允许张贴出来也是侵权的。估计 PostShow 上面这种图片还有不少,支持你继续斗下去。

  5. to playpiggy:有的图片在“创作共用”协议下受保护,如大多数BLOGGER都声明自己的作品的授权方式,通常是允许署名的非商业的转载。PostShow自称为Blogger Media就应该熟知CC,CC的具体内容参见:http://creativecommons.cn/
    to Hung:我就是ideasfactorychina 的那个Zola,上次批评你那句“我对政治不感兴趣,我只对赚钱有兴趣”的人中间就有我:)

  6. 首先,PostShow 是否为 CC 授权,在网站上没有找到,至少是在显眼的地方。如果不是,它就不能使用带有“保持一致”要求的内容。

    其次,CC 最基本的要求是署名,在 PostShow 上也有很多没有做到。看了看上面的文章,大部分只给出了来源网站,而没有原始网站,所以说已经成了三手信息了。

    在 PostShow 使用 CC 内容,是否属于商业用途有待考证。

    最后,就这次的事件来说,这张图片原始网站上有明确的授权。

    This photo is copyright protected and may not be used in any way without proper permission.

    意思是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即使是去了水印的。所以,应该要求 PostShow 撤掉这张图片(除非它取得了授权,对这个持怀疑态度)。

  7. 呵呵我的BLOG成了文库~我不想show都不行~哎~

    BLOG,其实就是个 DIY时代的产物~,如果加点小小的虚荣,也是允许的,.但是如果超越了现有的道德范围,那可就铃铛别论了,中国人向来提倡,谦逊~,所以如果过于张目明胆的话,好象又与人民的道德观念不和.所以,为了避免争议,最好是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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