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过程中的版权问题(二)

上个星期,我想去问下法律专家们如何看待网络日志创作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一直拖到昨天晚上才去逐个问他们能否有空解答下面的问题:
     [1]哪些情况构成侵犯版权?版权被侵害后,版权所有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2]翻译权是什么?什么情况构成侵犯翻译权?侵权会受到哪些惩罚?
     [3]网络照片的流传过程哪些情况构成侵犯肖像权?肖像权被侵害后可以做些什么?

  热心的易菲芜回答了《关于侵犯版权和版权受到侵害后的权利主张》《翻译权是什么?什么情况构成侵犯翻译权?侵权会受到哪些惩罚?》非常感谢她的热心解答。不过,我还想问下,
  1.CC协议中没有提到翻译权,那么翻译权是否由作者保留?也就是说,例如安替他们做的AEB翻译项目必须跟每个中文作者取得联系并获得把文章翻译成英文的翻译权?
  2.

引用自
如果翻译的作品没有经原作者授权,的确是非法的,但如果原作者不追究的话,也就没什么了。
可是中文翻译那里,本身就是侵权作品,自己却要求版权,这就有点过分了。未经原作者同意,你根本没有什么著作权。

  这段话如何理解?在未获得原文作者的授权前译者对这些文章不享有版权,法律也不给予保护吗?也就是说,这时任何人转载不被保护的翻译作品都是无责任的吗?
  3.网络上的照片传播,PS加工算构成侵犯肖像权吗?

  沈先生则表示更喜欢分析个案,沈先生能否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呢?致网易科技公开信中提到blogbeta的翻译作品被网易转载,但有人指出blogbeta本身翻译他人的作品就是侵权的,您怎么看?

15 thoughts on “创作过程中的版权问题(二)”

  1. blogbeta本身翻译他人的作品就是侵权 听起来似乎没问题.但是不要忘了很多Blog都是遵守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的.如果blogbeta 在这个基础上派生出来,应该问题不大

  2. to Fenng:我对你的话有点怀疑.因为CC协议里没有提及翻译权是保留还是不保留,再说翻译算是派生还是不算派生,我也弄不清楚.
    所以,我还是不敢相信你说的是对的,也不也相信你说的是对的.谁能告诉我呢?

  3. 看看CC协议的完整版:

    1. 定义

    "派生作品" 指基于当前作品,或当前作品与其他已存在作品而形成的作品。 例如,翻译、编曲、编剧、编小说、动画版本、录音、艺术品复制、节选、缩写,以及其他可能将当前作品重新铸造、变形、或改编改写后的形式。 只是出于本许可的目的,构成汇编作品的作品不被认为是派生作品。

    翻译作品也是派生作品,所以包涵在授权当中了。

    后一个邻接权的问题,下次再说……

  4. 如我曾提到的(http://www.ideobook.net/?p=188),“blog中文翻译”未经原作者和/或出版者的许可,将他人文章翻译成中文再发表,并将中译文依“创作共享版权协议”授权公众使用,这些行为都涉嫌侵权,具体结论还要看原作者是否放弃了某些权利(如采用了CC协议)。如果原权利人对其作品保留所有权利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们侵权了。

  5. 引用自
    不要忘了很多Blog都是遵守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也不要忘了Creative Commons写入到中国的著作权法或者在司法解释里出现了么?
    我这几天正好在复习知识产权法 随便说说 [stun]
    PS:我的毕业论文就是写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

  6. CC协议根本不用写进《著作权法》啊,那是一种明确表示的授权,必须要你在你的博客或者是其它发表文章的地方申明啊!
    类似格式合同。当然,授权是单方的,合同是双方的。

    这是意思自治的体现啊。我放弃我的某些权利,或者将它授予别人行使,只要不是国家明文禁止的,都是可行的。

    ps:我的毕业论文也是相关内容,不过写的很烂,不拿出来献丑了。

  7. 唉啊,这么多人毕业论文写这个题目啊?不过我的跟大家有所出入。我站的角度与大家是不一样的。并不着重强调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cc协议应当认定为一种授权协议吧。合同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写进法条过,也不需要写进法条。

    我的博客http://www.56k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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