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佈會聲明之一:佐拉被判刑案件說明與法律主張

新聞發布聲明

發布人:佐拉(Zola)
發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立即發佈
發布對象:各大新聞媒體與社會公眾

尊敬的媒體朋友、關心法治、言論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社會各界人士:

我是佐拉(Zola),一名長期從事公民新聞報導與社會運動的公民記者與社運工作者。今日我懷著沉重與嚴肅的心情,透過這份書面聲明,向台灣與國際社會說明我對於近期三審定讞的刑事判決所持的立場。並公開呼籲知識分子和新聞界等各界共同關注此案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司法程序正義及社會公義可能造成的影響。

一、案件概述與決定性的爭議

本案源於我於2023年6月23日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與報導一件公共事件的相關資訊。花蓮地方法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最終由最高法院於2025年10月8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我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做個人資料收集目的之外的使用,並認定我獲取了利益為理由處以總計1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該判決三審定讞,意味著目前法律程序上除非基於新事證,否則已無常規再審路徑可循。(案件詳情參見鏈接)

在此,我要明確表達如下立場:

二、對司法程序的質疑

  1. 法院判決所依據的法律適用與事實認定存在重大疑義。
    事實上,我所轉載與報導的內容為當事人自行公開於社群媒體與其他已公開的信息,皆屬於已公開資料,而非「秘密蒐集」或非法取得的個資,且與原告也並非契約關係亦無隸屬關係。法院將此類公開資料簡化適用為「非法利用做目的之外的使用」並予以重罪化,不僅忽視了公開資訊的性質,亦未充分考量新聞報導與公民監督公共事件的正當性。

  2. 判決理由未能充分尊重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憲法保障。
    根據憲法與相關人權保障原則(含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出版自由),公共事件與公共人物的信息在充分公開的情況下,被報導、評論、引用或分析,理應受到法律保護,而不是被懲罰。將此報道類行為解釋為帶有惡意的刑事罪行,有可能對整體社會之言論與資訊交流造成寒蟬效應,使公民記者、個人報導者與媒體從業者不敢報導或評論公共議題。

  3. 審判過程透明度不足。
    雖然本案經由三審法院審理,但審理與判決過程中對於證據的梳理、公開性與相關法律原則的衡量,均讓人質疑是否有充分公開辯論與程序保障。比如僅憑原告一面之詞就決定不公開審理,一審法官在我詢問證人是否會説廣東話就立即當庭斥責並聲明“此案與公眾人物無關”,明顯未審先判斷預設立場,我屢次指出原告説謊並未納入考量和回應。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是民主法治之基石,而缺乏公開性與充分闡明判決理由,不利於社會的理解與信任。

三、對個人自由與社會公義的影響

  1. 對我個人的自由與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判決定讞意味著我可能必須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開始入監服刑。在過去數年,我全心投入社會運動與社會報導工作,在國際上也因突破封鎖、關注重大人權議題而獲得一定程度的關注。如今因本案而面臨監禁或罰款,不僅中斷我的公民參與與社會貢獻,也對我的專業聲譽、生活與未來造成深遠影響。

  2. 可能對其他公民記者與公共監督行為造成寒蟬效應。
    若法院對引用公開資料、報導公開事件之行為採取過於嚴厲的刑事處罰,可能令其他公民記者、獨立記者、資訊提供者、社群媒體用戶等在報導公共事件、揭露公共資訊時遲疑甚至自我審查,進而損害整體社會對於公共議題的監督與公共討論的空間。

  3. 對台灣國際形象的可能影響。
    台灣一向以保障基本人權、言論自由及民主法治著稱。若司法判決的實務結果被視為限制言論自由、壓縮新聞報導的空間,可能影響國際社會對台灣法治印象的評價,並使一些國際友人、國際記者與國際人權團體對台灣司法與言論空間的保障能力產生疑慮。

四、我對正義的訴求

基於上述原因,我在此鄭重提出以下立場與訴求,希望透過媒體的報導與社會各界的關注,讓此案得到更廣泛的公共討論:

  1. 重新檢視本案判決之法律適用與事實認定。
    我呼籲司法機關能就此案判決適用的法律條文、證據評價與法律原則進行全面檢討。若存在不當或誤判之處,有必要透過法律專業團體、司法評鑑機制以至國際法治觀點提出重新審視的機會。

  2. 促進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在法律實務中的落實。
    我呼籲相關立法機關、法律界及公民社會人士正視在具體案件中如何平衡隱私權與新聞自由之界限,並考量修法或解釋實務,以保障引用公開資料、報導公共事件的正當行為不受刑法制裁。

  3. 呼籲媒體深入報導此案背後的公共意義。
    我誠摯邀請各大媒體朋友和學術界的知識分子深入了解此案細節,報導此案所牽涉的法律、社會與人權議題,並擴大公共討論,使社會各界能基於事實與程序正義做理性判斷,而非僅基於片面資訊或情緒評價。

五、結語

我尊重司法獨立,也明白任何國家制度中司法裁決都有其正當性與程序保障的前提。然而,我深信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必須持續反思司法實務如何與保障基本人權、新聞自由與公共利益相互保障、相互促進,而不致互相矛盾。

我在此表達我對本案判決的立場,也真誠期待新聞媒體、法律界、國際人權組織、社會公民與所有關心公共議題的朋友能給予關注與討論,共同促進台灣社會之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法治精神的進一步完善。

謝謝。

佐拉(Zola)
2025年12月23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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